东港公开招聘教师
年度日照市东港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东港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人员普通话标准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34号)的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相应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规定,自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见附件。
三、报名及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9月12日8:30—9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年9月12日8:30—9月15日15:0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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